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再次引发关注,作为一种利用计算机算力争夺加密货币奖励的行为,挖矿曾因高回报吸引大量参与者,但也因能源消耗、金融风险等问题成为监管重点,虚拟货币挖矿是否触犯刑法?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法律、政策及具体行为综合判断。

法律与政策背景:挖矿的“合法性”变迁
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经历了从“默许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转变。

  1. 早期阶段(2017年前)
    挖矿行为未被明确禁止,部分企业和个人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,并形成产业链,挖矿本身不直接违反法律,但存在税务、电力等合规风险。

  2. 监管收紧期(2017-2021年)
    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虚拟货币“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货币属性”,并叫代币发行融资(ICO)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,但此时,挖矿未被直接列入禁止范围,仅要求“防范金融风险”。

  3. 全面禁止期(2021年至今)
    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和交易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淘汰产业,严禁新增挖矿项目,全面清理存量挖矿行为,这一政策将挖矿定位为“落后、淘汰”产业,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采取断电、断网等措施清退挖矿项目。

挖矿是否“触犯刑法”?需区分具体行为

虽然挖矿已被政策全面禁止,但“禁止”不等于“犯罪”,是否触犯刑法,需看挖矿行为是否符合《刑法》中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,实践中,以下几种情形可能涉及刑事责任: 随机配图